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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合伙人们:迈克·达斯,杰克·刘,投资人(“投资人”),独立的或者全体的(“单一方”或者“单方们”)
新公司:十五天之内达斯会在加利福尼州锁定一个新的有限公司的名字。具体公司名字待定。 此新公司将投资于加州湖郡的土地,用于种植在市场上销售的医用大麻。土地的所有者将成为此新公司的合资方(占股50%),种植方(占股50%),即为合资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机会条件:接下来的18个月是一个关键的窗口良机,准备土地,耕种土地,战略计划性的让新公司切入市场,利用现行的医用大麻批发价格的优势,因2016年11月份加州将实行消遣用大麻合法化。因为新公司计划为2016年11月份做战略性的准备,当加州的大麻需求量比现今增高的时候新公司会在批发的层面占尽医用大麻销售的优势良机。
地产购买:计划在加州上湖地区投资一块15英亩的土地,即在加州的湖郡。此地产预计投资20万美元,其中10万美金来自投资人,另外10万由达斯担保资金来源。大湖郡是加州为数不多的几个允许合法种植医用大麻的郡。计划在2015年5月1日前购买土地,开始准备耕种,以便在2015年6月1日前开始第一批的种植。前期耕种准备工作将花费的10万美元由投资人负责。此处需要注明的是大部分可供选择购买的土地都不会通水电,也没有任何设施。这样反倒创造了一个良机就是可以以一个很合理的价格购买土地并重新一切按照最适合大麻种植的需要标准添置安装相关设施。土地添置准备工作将会产生相应的费用,我们预计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资金来源将需要启用原始投资金额及接下来的大麻销售的资金来周转。举例说明:我们将会利用土地原有的自然水源来灌溉,起初会使用丙烷和发电机来发电。最终我们会安装太阳能和在土地上建造小型配套房屋设施。打挖地下井也会被同时考虑。种植者将会在一年内付清剩余的贷款额并负责投资第二步的跟新建设费用,这样投资者和种植者将会达到对此地产平均各一半的投资比例。这个步骤之后此土地将被无负债,完全拥有。
地产销售:如果此地产被合资公司出售的话,新公司将获得土地销售的盈利部分减去任何土地销售的相关费用,如相关法律费用,地产经纪费用和任何此地产相关的信贷费用。此盈利收益费用首先要支付投资人,最大到投资人的投资额另外加上每年2.5%的通货膨胀。投资人收回初始投资资金之后,剩余的盈利额会按达斯80%和刘20%支付给这两个人。
投资:20万美金由投资人来承担。
回报:计划需要我们和地域内最有资历的,呼声最高的种植者合作完成。如此种植者将会负责所有现场准备工作,为耕种做好准备,种植医用大麻并在市场上为此合资公司出售大麻。作为回报种植者将会获得农业运作产生的现金流的50%。现金流余额将被如下分配:投资人将每年获得原始投资的25%(20万美金的25%等于5万美金每年)。剩余的新公司的现金流将按达斯获得80%(在保证投资人可以获得上述的原始投资的25%的情况下),刘获得剩余的20%。盈利会以每个季度来支付。
角色:达斯和刘将作为新公司的管理成员。达斯的责任如下:监管法律文件,为地产购置获得贷款,管理公司的会计师负责准备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管理种植者及相关的财务和决策制定,确保我们的产品在交易市场上售出最高价格,及公司现金分配的管理。刘将协助现金的分配,协助达斯,提供运营中需要的物流方面的专业经验。投资人将作为不过问业务的沉默合伙人,没有任何实质责任。
风险:合作各方应认识到投资中存在的风险存在于美国联邦政府和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两方就大麻运营商的矛盾。合作各方都应清楚此商业机会因为法律的原故或联邦政府的干预将可能在任何时刻被停止。合作各方应该了解存在的如上风险如果一旦发生,任何一方不可以起诉另外合作方或者是种植者。与此同时如此的风险将可能迫使运营无法产生现金流。所以届时会做出是否将土地改作其他投资之用或者出售的决定。
后续步骤:如此文涉及的各方想进一步启动此项目,达斯会将新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锁定注册,准备新公司的运营协议书及向目标地产竞标出价。由第三者保存附带条件委付盖印的契约预计应会在15-30天内完成。在此契约完成的一个星期之内,投资人将钱款汇到托管账户上用以契约履行。


